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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原大健康|康瞳护眼膏代理运营规则

发布:2024-02-29 17:54,更新:2024-05-15 08:00

  圣原大健康一直坚持健康、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为了保护圣原大健康的合法权益和用户利益,公司特此声明:禁止我司和所有营销人员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规范宣导,不要因小失大。


  1.产品宣传应真实客观,严禁传播产品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严禁明示或暗示食品或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等功能。禁止对产品功效、功能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2.严禁使用健康讲座、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方式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3.禁止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4.禁止使用“guojiaji”、“Zuigaoji”、“zuijia”等极限词进行产品宣传。


  5.禁止对经营事业的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预期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无风险或者高回报等。


  6.圣原大健康营销人员需对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应科学合理地介绍产品及政策规定规范宣导,避免夸大宣传。


  7.所有广告宣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图片、文字、视频、音频等)需经公司审核授权使用。


  公司将开展自纠自查,全面清查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各地区营销人员应开展自查及互查行动,如有发现违规宣传直接举报。公司将对夸大或虚假宣传的违规行为严厉惩处,包括暂停购货资格、解除合约等措施,同时公司保留通过司法途径追究相关侵权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力。


  呼吁所有营销人员,严格遵守公司规定,自觉自查宣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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